江西省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楼建筑幕墙干挂石材采购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09-12-18 10:33:10 |
中国财经网 2009年06月12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09-06-12 00:44:53
集中采购机构: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东乡县行政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报名截止:2009年6月15日
所属地区:江西
一、东乡县行政中心大楼外墙干挂花岗岩石材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报名工作。
二、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江西省东乡县行政新区。
(2)材料名称:花岗岩(具体见石材样品)。
(3)材料规格:石材厚度25mm,设计成材最大板块0.9m*1.2m;
(4)材料用途:外墙干挂。
(5)计划交货日期为:40个日历天
四、招标内容:花岗岩石材[火成岩石材(具体见石材样品),国家一级品]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督导,不含安装(具体详细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石材生产厂商;
(2)投标申请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AAA信用标志。
(3)投标时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国家认可省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性能检测报告。
(4)投标时须提供石材原产地证明,证明单个矿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种,现有蕴藏量不少于0.3万立方米,招标人在中标后须进行实地考察确定。
六、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9:00时至2009年6月15日9:00时止,请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中心大楼外墙干挂花岗岩石材项目投标报名资料”,递交至东乡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乡县恒安西路)。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报名不合格。
(1)生产厂家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应是石材企业注册地的身份证;(4)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核验的复印件;(5)社保局盖章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缴费卡(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AAA信用标志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第(2)项资料原件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可经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报名时还需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将发放《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九、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东乡县财政局办公室:0794-4238020
东乡县监察局:0794-4232327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公章):东乡县行政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970423565
集中采购机构(公章):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94-4238020
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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